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园林园艺学院校内园艺实训基地是对园林园艺类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培养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各教研室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 园艺实训基地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园艺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为促进园艺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园艺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五条 园艺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
1、完成园林园艺类各专业实践教学任务;
2、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3、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技术培训和社会服务等。突出校企合作,扩大产学研成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第六条 园艺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园林园艺类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教学大纲;
2、根据园林园艺类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园林园艺类专业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训练项目与内容;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颁发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承担对园林园艺类专业群“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各教研室要有计划定期安排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实训基地接受培训;
7、园艺实训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努力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发挥重要作用;
8、园艺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实践技能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基地的日常养护管理
第七条 园艺实训基地管理模式:
1、园林园艺学院成立园艺实训基地养护领导小组,各组成人员分工协作,带领在校学生完成养护任务;
2、采取园林园艺学院专业教师利用课余时间指导,高年级学生带领低年级学生进行日常生产与养护管理;
3、领导小组上班时间采取轮班制,每天安排一人负责基地养护管理;
4、实训部学生或兴趣小组学生中,保证每天要有2-3名学生在基地进行常规日常管理。
第八条 基地养护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1、配合协调任课教师完成相关课程的实习,包括专业认知课、相关专业课,如园林花卉、园林树木、园林苗圃、园林植物栽培、植物病虫害防治、植物生长环境、植物造景、园林规划设计、植物遗传育种等。
2、绿植与盆苗的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施肥、上盆、换盆、修建、整形、病虫防治、除草、越夏、越冬等,保证各类植物良好的生长发育。
3、做好每种植物的名牌,内容包括名称、形态特征、生态习性、养护要点与用途等。
4、园艺实训基地设施的维护与报修,包括生产工具、喷灌系统、空调、三轮车、内外遮阳网、玻璃、湿帘、风机等,保证生产工具及生产设施能正常运行。
5、盆苗的繁殖与新绿植种类的购买,包括各类盆苗的分盆、扩繁、扦插等,及时补充相关的穴盘苗,保证常年具备不同规格的盆苗。
6、做好基地养护档案,详细记录每天养护的养护日志。
7、做好基地各类种子种苗台账,包括出棚、入棚、购买种子种苗等台账登记工作。
8、做好参观、考察人员的接待工作,包括各类人员参观时的引导、介绍、摄像、报道等。
9、做好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基地整洁、整齐、干净,使园艺基地真正成为学校的花园。
第四章 园艺实训基地绿植的使用与出借管理
第九条 园艺实训基地绿植、种子、种苗等是供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技术培训和社会服务等使用,属于学校的生物资产,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准带出园艺实训基地,也不允许对外出卖。
第十条 园艺实训基地绿植、种子、种苗等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如因学校大型活动装饰、美化等确有特殊需要的,使用部门经办人需填写“园林园艺学院园艺实训基地绿植出借审批表”,须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园林园艺学院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