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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园艺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发稿: 审核: 杨宁  发布日期:2020-11-19

园林园艺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1.为规范和推进学生就业顶岗实习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包括二年级的教学顶岗实习和三年级的就业顶岗实习。

3.就业顶岗实习按照具有园艺园林类专业特色的“岗位工作任务驱动、生产教学合一”人才培养模式,重在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创业。

二、组织和管理

4.顶岗实习由园林园艺学院负责,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顶岗实习的管理,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工作,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5.园林园艺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顶岗实习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对于集中安排的顶岗实习学院将安排专任教师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6.园林园艺学院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7.就业顶岗实习由园林园艺学院组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园林园艺学院、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就业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顶岗实习的公函,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

8.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和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学生职责

9.顶岗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师和其他员工

10.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11.学生要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2.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单位负责,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13.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企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未涉及的仪器设备、生产工具、电器等不得乱动,没有得到指导教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单独操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学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