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强化对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有关精神,制定园林园艺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程序如下:
一、园林园艺学院保持与院就业办和有关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用人需求信息,组织就业专场招聘会。
二、凡有用人单位向学院发布招聘信息的,园林园艺学院在一天内通过就业专栏和网页(网址:http://ylyy.whit.ah.cn/)向学生公布,包括单位名称、地点、招聘岗位、用人要求、待遇、聘用人数等内容。
三、学生有意向到某用人单位应聘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学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应聘就业单位学生登记表》和《就业推荐保证书》。
四、园林园艺学院对应聘报名的学生对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中的推荐对象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并及时将推荐名单向用人单位反馈。
五、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园林园艺学院将分别举办2016届毕业生专场校园招聘会,组织应聘学生面试。应聘学生面试时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料。
六、面试后及时向应聘学生反馈聘(录)用情况,并通知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被聘(录)用的毕业生到岗后应及时将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园林园艺学院办公室。
七、报名应聘并填写《就业推荐保证书》后违约(即报名后未参加应聘;或面试时故意给并用人单位造成不好印象;或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不按时前往用人单位报到;或上岗后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违约情况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学院将不再推荐就业。
八、学生自行到各类人才市场或用人单位应聘并被聘(录)用的,应及时将聘(录)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报告学院办公室,并交回由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九、学生在生源地以外单位就业的,可委托芜湖市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
十、学生办理的《就业协议书》和《人事代理协议书》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交到园林园艺学院办公室,作为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的依据。
园林园艺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