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是教育部为了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而制定的。学历证书制发所需的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是涉及到我院和毕业生利益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次拍摄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负责人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做好本系毕业生拍照的组织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我院2008级学生拍照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1日8:00准时开始至2010年10月22日结束,请各系务必要事先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派人根据学院的安排组织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拍照,不得请假或缺席,否则影响毕业证书领取,后果自负。
2.各系请安排领队人员(辅导员)2人,并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领队人员的名单和手机号码报教务处。(教务处联系电话:5775107、联系人:姜老师)
3.依据省厅教秘学[2003]110号文件要求,按每生拍摄工本费15元(二寸照片4张,一寸照片8张)收取,请通知各班班长于10月20日之前统一交教务处。
4.拍摄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2日
拍摄地点:南校区:南校区实训楼楼下阅览室、实训楼一楼
拍摄顺序:南校区:经管系、建筑系、轻化系、生物系、园艺系。
园林园艺系拍摄时间为10月22日上午11点。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0年10月13日